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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土地出让公告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叶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部门: 发布日期:2018-01-12 浏览次数: 次 字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叶挂告字〔2017〕1号

  经叶县人民政府批准,叶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五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座落

  出让面积

  (m2)

  规划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2016-17号

  叶县产业集聚区

  隆鑫大道西侧

  20748.36

  工业

  50

  不小于1.2

  不低于60%

  不大于20%

  不低于4200

  778

  32

  778

  拟供行业为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016-18号

  叶县产业集聚区

  隆鑫大道西侧

  21335.10

  工业

  50

  不小于1.2

  不低于60%

  不大于20%

  不低于4200

  800

  32

  800

  拟供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

  2016-19号

  叶县产业集聚区

  隆鑫大道西侧

  18201.13

  工业

  50

  不小于1.2

  不低于60%

  不大于20%

  不低于4200

  683

  28

  683

  拟供行业为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2016-20号

  叶县产业集聚区

  隆鑫大道西侧

  22677.85

  工业

  50

  不小于1.2

  不低于60%

  不大于20%

  不低于4200

  851

  35

  851

  拟供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

  2016-21号

  叶县产业集聚区

  隆鑫大道西侧

  19530.52

  工业

  50

  不小于1.2

  不低于60%

  不大于20%

  不低于4200

  733

  30

  733

  拟供行业为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以往有拖欠土地出让金、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3月1日,到叶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3月1日,到叶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日1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3月2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叶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7年2月16日9时至2017年3月3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竟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叶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375-3312960

  开户单位:叶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 户 行:建行叶县支行

  银行帐号:41001582610050202221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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